行政区划是国家对行政区域的划分,是设置相应地方政权管辖的地区。地方政权是为管辖一定的行政区域而设置,二者统一而不可分。历代政区及其政权机构的变化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地理改变等因素而发生的,各地政区范围不断扩大、缩小、分离、合并,政权机构及其职能也因时而异,尤其是在改朝换代以后,这种变动往往更大。但总的看,各代政区对前代的旧制既有沿用、继承,也会根据需要有所改变,这在历史上成为政区沿革。
承德地处华北平原、内蒙古高原、东北平原三大地理单元的交汇处,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交融之地。山戎、东胡、匈奴、乌桓、鲜卑、库莫奚、契丹、蒙、满和汉等诸多民族都曾在承德境域活跃并居住。当北方少数民族势力强大时,这里由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管辖;当中原政权巩固和强大时,这里就由中原政权设置的行政机构管理。特别在清统一后,承德境域逐渐形成统一体,开始成为中国的一个特别区域。到了近代史上政权更迭较为频繁,大量的撤与建、分与合,形成了近代承德行政区划的典型特色。
历史上承德行政区划层级变化繁复,基本上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县级政区,是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最为稳定的一级政区。清末承德境域包括县、州、厅、旗等,民国以来又加入了相当于县一级的市和设治局等,建国后则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县级)、区(市辖)等。第二层为统县政区。清末的府、州、厅、盟等,民国前期的道,建国以来的专区、地区、市(地级)、盟都属于统县政区。第三层为高层政区,即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行政区划,近代的省、特别(行政)区等都属于高层政区。
承德市档案馆工作人员查阅了大量馆藏档案及相关文献资料,条分缕析、比勘核校,梳理出版《承德行政区划沿革》。清代之前,按照今承德行政区划进行梳理;清代之后到承德市成立前,按照热河省行政区划进行梳理;热河省撤销后至今,按照承德地区(专区)、市行政区划梳理。旨在为领导和同志们了解承德行政区划变迁、承德与周边省市县历史上的地缘联系提供参考,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服务。